关于组织2018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报名的通知

2018-05-23    点击:



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工职评办的要求,根据秦皇岛市《关于组织2018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政职办〔2018〕3 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且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方可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不允许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对于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要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执行。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地点。2018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复习范围。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思想政治基本常识。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一份(贴照片,填表字体仿宋小四号)。
  2.《2018年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电子版(填写姓名、性别等个人资料。考场号、座位号、考号不必填写,填表字体为仿宋三号)及小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两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请各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附件4)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考,报考人员务于6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1106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cemail@126.com。
  联系电话:8076166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2:2018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
    3: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

                      人事处    
                    2018年5月23日    
 



附件: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docx; 附件2:2018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doc; 附件3: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doc; 附件4: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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