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2020-03-17    点击:


关于组织推荐

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的函》(冀人社函〔2020〕25号)及教育厅冀教人函[2020]7号文件相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推荐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和条件按照冀人社函[2020]25号文件(附件1)执行。请重点关注资助重点内容。

二、申报数量

2020年我省向人社部推荐2-3名候选人,我校可推荐1人,各有关单位请严格把关,择优推荐1人。

三、申报材料

1、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登录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逐级审核报送省人社厅。网上信息报送完成后,打印纸质材料。

2、佐证材料,包括申报人海外学位学历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奖项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左侧装订一式3份。电子版(PDF)发送到人事处邮箱。

重点说明:对于弄虚作假或电子数据与书面材料不一致的,取消推荐人选推荐资格。

四、其他。

各学院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核查确认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等证明材料。并于2020年3月21日17:00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逸夫楼1106室)。

五、推荐人员产生

具备申报资格且经二级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时,由学校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形势审核后推荐申报。若超过1人时,由学校评审并按名额推荐。

联系人:李晓亮     李占坡  

电  话:8076166  15233041025

邮  箱:rscmail@126.com

附件:1. 冀教人函[2020]7号、冀人社函[2020]24号  

     

               

                                       人事处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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