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7 点击:次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请2017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小二寸,背景蓝色或者白色),于4月18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1106室。 名单详见人事公告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7年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校人字〔2018〕5号)。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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