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对未领取安家费的新进博士人员入职初期在岗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鉴定,请相关人员填写《新引进博士人员入职工作评价鉴定表》,各二级单位成立相应评价鉴定小组,对其工作态度、岗位适应能力等表现情况给予综合评价鉴定,作为学校人才引进后续工作的重要参考。
同时,根据学校引进人才有关规定,请符合享受租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
上述两表请于9月29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1106室)。
联系人:霍翠玲、刘志飞,电话:8076166
附件:1.新引进博士人员入职工作评价鉴定表
2.租房补贴申请表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