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函[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别
(一)申报范围包括《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10个专项和《河北省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的专业领域。
(二)申报类别分为优秀、启动、小额三类。其中,优秀类资助额度为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有重要应用前景的基础和应用基础项目研究;启动类资助额度为3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有先进水平的应用技术研究;小额类资助额度为1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的先进技术引进推广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海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2014年1月1日之后);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一览表》l份(附电子版);
(二)《河北省引进留学人员资助项目申请表》l份(附电子版);
(三)海外学历学位及相关认证材料、海外学习单位邀请函、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填写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各l份,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奖励、护照及出入境印章信息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申报工作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等程序推荐上报。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于2019年3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1106室。电子版发送至rscemail@126.com
联系电话:8076166
人事处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