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报名的通知

2020-08-02    点击:


各院(系、部)、处(室),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政工职评办的要求,根据秦皇岛市《关于组织2020年度政工业务考试工作的通知》(秦政职办〔2020〕3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见附件1)方可参加政工业务考试。
   2.对于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要参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见附件2)第7条执行。
   二、考试工作
   1.时间地点。按照省政工职评办统一部署,2020年全省政工业务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8月22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学习工作实际回答。
   3.合格证有效期限。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三、报考材料
   1.《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电子版(填表字体仿宋小四号,见附件3)。
   2.《2020年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电子版(见附件4),填写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个人资料,考场号、座位号不必填写,字体为仿宋三号。
   3.提供个人小二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三张(须一致)。
   请各单位对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报考。报考人员务于8月5日将报名表、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rscemail@126.com,并于
8月6日上午9:00-11:00携带小二寸照片三张到人事处1106室确认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8049931
   联 系 人:郑春颖    刘恩甲
   附件: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范围
         2.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3.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4.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准考证(正面)

人事处
2020年8月2日




上一条:关于公示2020年学校职称推荐委员会拟推荐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2020年各分工会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公示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扫一扫在手机上访问本页
通知公告
全部标签

站内搜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邮政编码:066004